舟山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公款公開招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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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國有企業公款存放管理,提高資金效益,防止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根據《浙江省國資委關于印發浙江省省屬企業資金信用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浙國資發〔2020〕6號)和公司《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就舟山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公款存放項目進行公開招標。具體方案如下: 一、項目具體內容 (一)招標項目名稱:舟山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公款存放項目,項目編號:20241203。 (二)存款性質: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 (三)存放金額:4600萬元。 (四)存放銀行數量:不少于1家,具體根據公司《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五)存放期限:1年。 (六)結算要求:到期日及時足額繳清存款本息(中標產品季度結息的除外)。 二、招標單位條件 招標銀行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本次符合招標的銀行是指與公司有銀擔業務合作(包括匯率避險業務),且截止招標公告日有在保余額的銀行。 (二)依法開展經營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及重大違約事件; (三)中國人民銀行2023年度綜合評價B級(含)以上; 三、中標原則 由評標委員會按報價利率高低和業務合作綜合考慮、單家銀行存款總額不超過公司銀行自有存款總額的25%;根據評標結果綜合考慮最終存放銀行和存放金額,若同時有兩家或以上得分相同時,由評標委員會通過抽簽確定先后順序。 四、報價截止時間和地點 (一)報價單位應于2024年12月20日上午10:00前將招標函密封后送交到舟山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舟山市臨城金島路20號) 舟基大廈14樓1426室,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予以拒收。 (二)報價時帶好符合條件相關資質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及重大違約事件相關說明(加蓋公章)、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金融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存款產品說明書或相關文件。 五、違約責任 (一)未及時向舟山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繳清到期存款本息,應以當期企業資金存款年綜合收益率的兩倍折成日利率,按日向企業支付違約金。 (二)合作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有權提前收回存款,并視情節輕重取消該銀行在一定期限內參與舟山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公款競爭性存放資格: 1.出現資金安全事故、重大違法違規情況或財務狀況惡化; 2.監管評級降低,監管部門認為存在較大運營風險; 3.沒有按照招標協議承諾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4.存在其他妨礙資金安全行為。 六、其他約定事項 中標銀行應于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相關中標存款產品。 七、聯系方式 咨詢聯系人:黃益,聯系電話:2281626;招標函送達聯系人:包薇薇,聯系電話:2036835,地址:舟山市定海區臨城街道金島路20號舟基大廈14樓1426室。
舟山市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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